在21 CFR第210和211部分中,21 CFR第210部分涉及药品的制造、加工、包装或持有,而21 CFR第211部分涉及成品药品。本cGMP指南涉及制药及药品相关行业。
21 CFR第210和211部分
此举是为了回应当时人们对不合格药品生产做法的担忧。1962年的药品改良为药品生产带来了现代质量保证和控制原则。“current”一词后来被添加为“CGMP”(或CGMP),暗示法规允许在达到GMP的过程中改变技术.

21 CFR第210部分和21 CFR部分211
现行成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
- 部分的一般规定。
- 组织和人员。
- 子项c -建筑物和设施。
- d设备组成部分。
- 组分和药品容器和瓶盖的e部分控制。
- 生产和过程控制。
- 包装和标签控制
- H部分-分配和持有。
- 部分I-Laboratory控制。
- 子部分J -报告和记录。
- 子部分k -返回和回收药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