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仪器的安全、质素及性能受
1940年《药品和化妆品法》的条款和据此制定的规则。关于医疗器械的进口、生产、临床研究、销售和分销方面的监管,中央政府在咨询了药品技术咨询委员会后,通知了《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》(根据2017年1月31日的G.S.R. 78 (E)号),该规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
为此,在行使《2017年医疗器械规则》第4条第(3)款赋予的权力时,以下签署人特此根据器械的预期用途、与器械相关的风险以及附表1中指定的其他参数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。
列于附录A的受下列各项规管的医疗仪器一览表:
1.针对每个设备给出的一般预期用途是为了指导
申请进口或制造药品者
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规定的设备。然而,一个设备
可能具有制造商指定的特定预期用途。
2.这份清单是动态的,并会根据
2017年《医疗器械规则》的规定。
儿科和新生儿设备分类的清晰度
参考链接,https://cdsco.gov.in/opencms/opencms/system/modules/CDSCO.WEB/elements/download_file_division.jsp?num_id=NzU5Mw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