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配件指南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

医疗器械配件指南|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

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发布了医疗器械配件-工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指南,适用于设备和放射健康中心,“,(医疗器械)和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(cbe)组合产品

该指导文件对“配件”的作用及其与母设备的监管关系提供了令人欢迎的明确说明。一如既往,指导文件在法律上是不可强制执行的。

该指南解释了FDA一般认为哪些器械是“配件”,并根据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(FD&C法案)第513(f)(6)节描述了流程,以允许基于风险和监管控制的医疗器械配件分类请求。

更新的指南源自2017年8月对FD&C法案(2017年FDA再授权法案)第513(f)条的修订。

该修正案允许一些附件具有较低的风险配置比其父设备。由于配件的分类现在是基于风险的,它为制造商提供了监管灵活地减轻配件的一些监管负担,这些配件可能不具有与其父辈设备相同的风险概况。

例如,III类父设备的附件可以构成较低的风险,可以通过一般控制或一般和特殊控制的组合来减轻风险,因此可以作为第I类或第II类进行监管。一个常见的例子是带口罩(附件)的通风系统(父设备)。

第四节内的指导细则如下:

  • 附件- - -用于支持、补充和/或增强一个或多个父设备性能的成品设备。
  • 组件(21cfr 820.3(c)) -任何原材料、物质、片、部件、软件、固件、标签或组件,其目的是作为成品、包装和标签设备的一部分。
  • 成品设备(21 CFR 820.3(l)) -任何设备或任何设备的附件,不论其包装、标签或灭菌与否,都是适合使用或能够工作的。
  • 父设备-一种成品设备,其性能由一个或多个配件支持、补充和/或增强。

配件分类政策

附件的风险是它与相应的父设备一起使用时所呈现的风险。

一旦对医疗设备配件进行了分类,制造商还需要考虑另一个问题:唯一设备标识符(UDI)规则。不仅你的父设备需要有一个UDI,而且任何和所有的附件都需要分配一个UDI。

作为21 CFR801标签,部分B, 801.20节(a):“(1)每一个医疗设备的标签应当承担一个唯一的设备标识符(UDI)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和本章的830部分,”和“(2)每一个设备包承担UDI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和本章的830部分。”

此外,21 CFR Part 830UDI,子部分A,章节830.3定义“成品设备”和“设备包”如下:

  • 成品设备是指任何设备的任何设备或附件,是适合使用或能够运行。
  • 设备包是指包含固定数量的设备的特定版本或型号的包。

这最终对制造商意味着什么?

应进行差距分析,以确定当前和未来医疗器械配件的完整清单,以确定指导文件的适用性。如果附件不适用于指导文件,理由也应记录在案。此外,与分配udi相关的内部程序和流程可能需要更新,以确保没有遵从性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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